天台之窗被明令禁止发布新闻 今天下午,刚从洪畴拍照回到公司,即接到县委宣传部陈飞虎的电话,让我带着天台之窗的有关手续去一趟外宣办,有事情要说。于是复印好域名证书和营业执照来到新县府大楼。刘姥姥进大观园了。 开门见山,陈告知,接市委宣传部传真,是常务副部长陈广建签发的传真件,关于违规网站整改通知,天台之窗有新闻,违反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,必须整改。2006-6-21 发表留言:取消回复 名称(*) 邮箱 网站链接 正文(*)(留言最长字数:1000)